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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6.42K)

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尽管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分别是两个不同的罪名,但是两罪仍然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都有从他人处获取钱财的行为。那么,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本站小编马上为你详细介绍。

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第一、犯罪客体不同。

信用卡诈骗罪不仅侵犯公民财产权,而且还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属于复杂客体;而盗窃罪侵犯的仅仅是公民财产权,属单一的客体。

第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盗窃罪主要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得受害人的财产,受害人往往处于被动状态;诈骗罪主要通过欺骗的方式让受害人自愿交付财产,受害人往往处于主动状态。即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是通过“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让受害人自愿交付财产,受害人往往也处于主动状态。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的详细解答。从上文可知,信用卡诈骗罪是行为人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获取钱财的行为,而盗窃罪是指使用秘密的方式窃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知识,请你联系我们本站,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