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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按自动撤诉处理可以再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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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争议按自动撤诉处理可以再起诉吗

劳动争议按自动撤诉处理可以再起诉吗

劳动争议按自动撤诉处理的,可以再次起诉。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因没有到庭参加诉讼而被法院按照撤诉处理,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争议纠纷与普通的民事纠纷有所不同,其需要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即先劳动仲裁,仲裁后才能起诉。当事人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后15日内,如果不服仲裁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此期间如果未提起诉讼的,该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普通民事案件则无这方面的规定,普通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二、法院什么时候按照撤诉处理

1、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

2、不交诉讼费。当事人起诉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诉讼费的,又没有提出缓减免交申请,经过法院催告仍不交纳的,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

3、原告拒不到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

4、原告中途退庭。原告按时参加庭审,但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36条规定)

6、一审宣判或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当事人要求上诉,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20条规定)。

三、原告撤诉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人的身份基本情况,比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2、被申请的身份基本情况,比如比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3、申请请求:请求撤回某某某案件号案件的起诉。

4、申请原因要写清楚,比如原告和被告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故申请撤回起诉。

5、最后申请人签名和日期。

综上所述,针对劳动争议按自动撤诉处理可以再起诉吗这问题,答案不难回答,劳动争议按自动撤诉处理的,是可以再次起诉的。换句话说,如果自动撤诉处理的话,当事人是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向法院起诉的,同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