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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人身损害应赔偿哪些损失

人身侵权律师解答 阅读(3.09W)
对公民人身损害应赔偿哪些损失
律师解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公民人身损害应赔偿的损失有:
1、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住院费用;
2、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
3、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4、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