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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 | 诉讼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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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 诉讼时效中止
为什么“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从债务诉讼时效也随之中止”之中止”?
债权人是权利人,当法定事由导致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时,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肯定也随之中止;因为同一个法定事由肯定是同时影响2个诉讼时效,而不是说先影响这个后去影响那个,所以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随着主债务的诉讼时效而中止;只有当主债务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只有保证的诉讼时效时,法定事由才会单独的只影响保证的诉讼时效;比如在连带责任保证中,确认了保证人的责任后,就一直找保证人,不找债务人,2年后导致对主债务的诉讼时效过期;此时就只有保证的诉讼时效,那么发生法定事由就只导致保证的诉讼时效的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