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运输公司合同标准范本
托运方: 承运方: 签订日期: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二、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七、付款办法: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佩特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件(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动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