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站>税务纠纷>合理避税>

个人所得税能补交吗

合理避税 阅读(2.54W)
个人所得税能补交吗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鉴于我国现在收入多为劳动性收入,所以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多表现为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如果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或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如果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可以补缴,但可能需要缴纳滞纳金。
罗浩律师建议: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新一轮个税改革,已经提高了个税起征点,后期还会设置专项抵扣,将改变收入越高,缴纳个税越多的局面。在当前税收征管改革的大背景下,劳动者只有如实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才能避免信用污点,对自身造成长远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