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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给工钱 | 而没有合同如何办?

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阅读(6.39K)
老板不给工钱,而没有合同如何办?
律师解析:单位违法在先,可以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单位支付的,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第一,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应缴纳社保、及时支付工资。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支付双倍工资已一年为限,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根据工作年限,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违法辞退双倍补偿。
第三,需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转账记录、发放明细(需加盖单位印章)、工作服、工作牌、证人证言等证据。
第四,通过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赔偿、以及拖欠的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