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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阅读(1.15W)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律师解析: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处理。
如果男方不给配偶生活费,女方可以与男方再次就支付生活费等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可以请求支付相应的扶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