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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内容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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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内容主要有哪些

遗产民法典就是规定遗产继承的条件,程序等一系列的法律。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获得的合法权利。我国的遗产民法典主要有五章,分别是总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附则。

总则规定制定遗产民法典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继承的开始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什么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首先他必须是个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现金,生活用品,林木等等。

总则还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

如果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者是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者是伪造遗嘱的,情节比较严重的,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

第二章,法定继承。

主要是讲按照法律规定,继承遗产的时候需要根据的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时,首先要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轮到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中还会存在代位继承,就是说被继承人的子女,比继承人还早死亡的,那么,就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对于遗产的分配,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均等分配的,但是如果继承人里面有生活比较困难的,或者是没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可以多分,如果是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也可以多分,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第三章讲的是遗嘱继承和遗赠。

既然,遗产是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那么公民就有处分他的权利,遗嘱继承体现的就是,在遗产继承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决定把自己的财产给什么人继承,也可以决定把财产捐给国家,或者是其他人。对于遗嘱民法典律有比较多的要求,公证遗嘱的话,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办理,自书遗嘱的话,需要有遗嘱人,签名,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人病危的时候可以订立口头遗嘱,但是如果等到危险解除了,必须马上订立书面遗嘱。

第四章讲的是遗产的处理。

首先,法律规定了一个通知义务,就是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但是其他继承人或者是遗嘱的执行人都不知道,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该通知其他人。继承人应该保存好遗产,不能私自去变卖。比如,房屋。不能私自去不动产登记处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登记到自己的名下,也不能进行无权处分,将房屋卖给他人。同时胎儿也是有继承权的,这可以认为是一项期待权利,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如果有胎儿存在的话,应当保留胎儿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人继承,也没有人接受遗赠,那么被继承人的遗产就会归国家所有。在分割遗产之前,如果被继承人有税款和债务没有缴纳的话,遗产应该先去偿还税款的债务。

大致以上所说的就是遗产民法典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