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离婚房子判给一方要过户吗?

财产分割 阅读(1.26W)

离婚房子判给一方要过户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都会涉及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有具体的规定,但最重要的就是房产。在诉讼离婚中,法院会判决将哪些财产分给夫妻一方,那么针对房产,离婚房子判给一方要过户吗?

1、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持人名下。

2、离婚后卖房:(1)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一方名下,再卖房子过户时,不用另一方到场签字了。(2)如果离婚后房子尚未过户到离婚后应持有房产的人名下,再卖房时房管局会要求双方都到场签字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带上房产证和各自的身份证、离婚法律文书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婚姻关系终止是指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归于消灭。

原因

婚姻终止只能因两种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离婚。

(1)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①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如果其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其原来的婚姻关系不再恢复。这是鉴于人身关系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多数国家对此作了明文规定。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原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2)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针对离婚房子判给一方要过户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分到房产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过户登记。同时小别也为您补充介绍了什么是离婚以及婚姻终止的原因。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