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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债权人如何主张债 | 具体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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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债权人如何主张债,具体规定有哪些
公司解散债权人如何主张债,具体规定有哪些
公司解散,债权人要主张债权的,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接到通知书的在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主张债权的,应当说明债权的相关信息并且提供相应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