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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等级与工资标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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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等级与工资标准的具体规定
浙江省工伤等级与工资标准的具体规定
浙江省工伤等级与工资标准2018年的具体规定如下:浙江省政府浙政发200352号浙江省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60个月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支付50个月,七级支付20个月,八级支付14个月,九级支付8个月,十级支付4个月。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