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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滞纳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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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滞纳金个人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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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间补缴2018社保费用不会产生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3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3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应在2014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参保人员未按规定足额缴纳201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应在2014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