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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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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离婚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1、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收到双方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离婚冷静期的期限为三十天。
2、三十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自婚姻登记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