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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代位继承与直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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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代位继承与直接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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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能分得多少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按照继承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代位继承数人,则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当代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或者属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在继承份额之外,分得适当遗产。不过,生活中很多继承人都不愿意承认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更不愿意认可其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而要是出现子女早于父母去世的情况,此时父母的遗产就由其他继承人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