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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標準

危害公共安全罪 閲讀(2.44W)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標準

(一) 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二) 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 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