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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土地使用税減免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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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管理是非常的嚴格的,任何使用土地的行為都必要按照規定進行,高校的建設和發展需要土地,但是高校的土地使用是符合高校土地使用税減免規定的,可以依法減免土地使用税,降低建設的成本。除了高校意外還有不少是符合減免規定,具體都有哪些是符合減免規定的,可以到本文進行了解。

高校土地使用税減免程序是什麼

一、高校土地使用税減免程序是什麼

1、申請免徵土地使用税的程序

(1)申請人到各個辦税服務廳,帶上税務登記證的副本,並完整填寫《涉税事項綜合申請表》,然後提出申請並領取《受理回執》。

(2)事先備齊所需的所有資料,等待主管税務機關收取所需資料還有調查審核。

(3)之後就可以憑《受理回執》到主管税務機關領取到批覆文件。

2、辦理的時限:一般在請況下需要40個工作日左右。

二、土地使用税減免方式

1、法定項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條例第6條)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2)、由國家財政部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6)、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徵土地使用税5年~10年;

(7)、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2、困難減免。納税人繳納土地使用税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由省級地税局審核,報國家税務總局批准。(條例第7條)

3、耕地徵用免税。新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1年內,免徵土地使用税。(條例第9條)

4、貧困地區減税。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税法規定最低税額的30%. (條例第5條)

5、企業免税用地。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比照財政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國税地字〔1988〕15號)

6、土地改造減免期限。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由各省級地税局在税法規定的免税期內確定具體的免税期限。(國税地字〔1988〕15號)

7、特定土地減免。下列土地的徵免,由各省級地税局確定:(國税地字〔1988〕15號)

(1)、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產管理部門在房租調整改革前徵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單位職工家屬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門舉辦的安置殘疾人佔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廠用地;

(5)、集體和個人舉辦的各類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用地。

8、倉庫冷庫減免。經營倉庫、冷庫用地,納税有困難的,經國家税務總局批准,減徵或免徵土地使用税。(國税地字〔1988〕32號)

9、電力用地免税。電力行業管線用地、水源用地;水電站除發電廠房用地,工附業生產用地,辦公、生活用地外的其他用地;供電部門輸電線路用地、變電站用地;熱電廠的供熱管道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税。電力項目建設期間,納税有困難的,由省級地税局審核,報國家税務總局批准減徵或免徵土地使用税。具體請到國税總局網站搜索法規條文,還有各地的土地使用税優惠不盡相同,再到本省地税局網站搜索相關規定.

同時高校又是發展教育也是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的,只要是符合減免規定的,都是可以依法減免土地使用税的。除了學校,醫院,政府用地都是符合土地使用税減免規定的。如果大家還想了解更多,可以繼續瀏覽延伸閲讀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