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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管理的意見問題和對策是什麼?

經濟適用房 閲讀(1.22W)

我們大家幾乎每一個人都肯定是要繳税的,繳税是我們人民的一個義務,所以説繳税是必須的。繳納的税務當中很多的人都是有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一般都是需要按照當地政府的標準來進行繳納。土地使用税方面的問題也有很多,那麼問題的意見和對策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管理的意見問題和對策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作為地税部門徵收的重要税種,也是地方財政的重要來源,歷來都是地税系統的重點管理的税種,但是,因土地信息來源不暢、人員素質等因素,在精細化管理上長期未取得突破,2013年國家税務總局和國土資源部決定從2013年5月起,在全國範圍內聯合開展“以地控税、以税節地”試點工作,為地税部門加強土地使用税精細化管理注入了一隻強心劑,全國各地按照試點要求,開展了大量工作,總結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成功經驗,為試點工作的圓滿完成做出了重要貢獻,試點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從近幾年的運行情況看,雖然效果明顯,但從“以地控税、以税節地”的深入推進上,還存在不少問題,亟待解決,就以我縣在土地使用税及相關税種的徵管現狀分析,“以地控税、以税節地”的試點使我縣土地使用税徵收管理水平得到極大提高,但是,還存在一些問題,現就土地使用税徵管中存在的問題做如下分析。

一、土地使用税徵收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土地使用税税收政策的不完善。1988年9月27日,國務院發佈[1988]17號國務院令,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於1988年11月1日起實施。這是在國有經濟佔絕對主導作用及市場經濟尚未全面推開的背景下出台的,隨着改革開放力度的加大,經濟的多元化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已經極不適應經濟發展及新形勢下税收徵管的需求,從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實施至今已有18年之久,截止現在,未對條例進行修改,導致土地使用税徵收管理工作中,存在大量的徵管誤區。

(二)地税部門對土地使用税的精細化管理重視不夠。長期以來,土地使用税收入在當地税收總收入中的佔比較小,是税源相對穩定的税種,加之長期以來,經濟發展火熱,地税收入年年增長幅度較大,沒有完不成税收收入的壓力,放鬆了對土地使用税及其他小税種的精細化管理,隨着近幾年經濟下滑,尤其是“營改增”後,地税税源嚴重萎縮,失去了主體税種,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種成為了地税的主要税種,回頭看,我們以前對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種的粗放式管理的問題就凸顯出來了,如何加強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種的精細化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勢在必行。

(三)“以地控税”沒有真正落到實處。“以地控税”的目的是以土地控税源,以土地找收入,但是,我們卻存在一些認識上的誤區,並沒有真正做到“以地控税”,分析主要原因,一是我們未建立土地税源庫或是雖然通過“金三”系統建立了土地税源庫,但是,土地税源庫覆蓋面窄,不科學、不規範,資料不全、不實。二是我們目前的土地使用税管理是通過納税人找土地,準確的説,是通過已經進行税務登記的正常納税人找土地,造成税收徵管覆蓋面窄,漏失了大量的可轉化為税收的土地税源,徵收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三是部分沒有辦理税務登記的納税人的土地沒有納入管理管理範圍,造成管理漏洞,;四是部分非正常納税人、已註銷税務登記的納税人及破產的納税人佔用的土地沒有納入覆蓋管理範圍,當前,我們辦理註銷税務登記還存在很多不規範的行為,對註銷企業的資產處置沒有全部納入税收監控範圍,很多企業註銷税務登記後仍然使用原企業名稱進行一些經營活動,或是整體或部分出租,有的企業甚至只註銷税務登記而保留工商登記,土地使用權的所有權依然在原納税人名下,納税人實際上只是停止經營,而沒有註銷,對這部分企業的後續管理工作缺失,造成這部分企業佔用的土地沒有納入管理範圍,税收管理失控。

二、加強和規範土地使用税等相關税種徵收管理的意見及建議

針對新形勢下對地方税管理的新要求,我們應當按照精細化管理的要求進一步做好土地使用税等相關税種的徵收管理工作,使土地税源管理更細緻、深入。

(一)修訂完善土地使用税政策。建議儘快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使土地使用税政策與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銜接。土地使用税政策與國家的土地法律法規有着密切的聯繫,我們應不斷關注國家的土地政策變化和土地法律法規的變化,適時完善土地使用税政策,對違反新法的規定及時調整,對不適應新經濟形勢、影響經濟發展的內容及時修訂補充。

(二)充分利用綜合治税信息網絡和現代信息技術,進一步規範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管理模式,真正做到以地管税。一是建立以政府主導的綜合治税網絡,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充分利用國土部門的土地普查數據和建設部門的城市規劃座標電子地圖系統,借鑑存量房評估系統模式,建立區域性土地的精確座標位置、土地使用詳細資料,以地籍資料為基礎,建立系統的土地數據庫資料,形成詳細科學規範的土地税税源庫,真正實現以地管税,使土地使用税管理更加細緻,同時帶動相關税種的管理。二是要確保對全部土地進行覆蓋,確定每一宗土地的土地使用證編號、土地使用權所有人詳細資料、土地等級、應納税額等,出租土地應有承租土地使用人詳細資料,定期對土地税税源庫的數據資料與納税申報資料進行比對,及時發現徵管漏洞,三是要及時將國土部門和建設規劃部門的有關資料及時更新到數據庫內,這樣我們的土地使用税覆蓋式管理水平會得到極大提高。

(三)做好土地税源變化的後續管理工作。加強非正常企業、註銷企業及破產企業佔用土地及房產的後續核查工作,及時更新土地税税源庫,並納入管理。

對於土地使用税管理的意見問題和對策是什麼,我們國家已經可以説是總結的非常的全面了,基本上對於所有的可能發生的問題都是有着相應的説明還有對策。我們生活當中的土地使用税往往也會遇到問題,這個時候就需要我們去進行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