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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佔地土地使用税怎麼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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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臨時佔地土地使用税怎麼交納?

臨時佔地土地使用税怎麼交納?

一般企業的臨時用地是先交土地使用税,等工程完了再去税務申請把這税退還。

1、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的納税地點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務機關征收。

3、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税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税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税。

4、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税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税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局確定。

二、企業臨時佔地徵收土地使用税的計算

1、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城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2、應納税額的計算

應納税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適用税額

3、税額計算

(1)城鎮土地使用税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税法規定的單位税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2)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

(3)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額,大城市為0.50~10.00元;中等城市為0.40~8.00元;小城市為0.30~6.0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為0.20~4.00元。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關於臨時佔地情況下,也是需要支付土地使用税的,但對於相關情況的認定,可以向政府部門諮詢是否存在土地使用税減免或者優惠的情況,如果可以獲得相關優惠則是可以減免很多的土地使用税的,具體情況下應當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