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專利駁回決定可以申請複審嗎
可以
發明專利申請後被駁回的十一種理由:
(1)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不是專利法所稱的發明;
(2)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屬於不授予專利權的範圍,例如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或是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等;
(4)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缺乏新穎性、創造性或者實用性;
(5)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不符合單一性的規定;
(6)同一發明主題有兩個以上提出專利申請時,申請人不是最先申請的人;
(7)説明書沒有對發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説明,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不能實現該發明;
(8)權利要求書等不到説明書支持;
(9)權利要求的內容不清楚、不簡明;
(10)獨立權利要求沒有記載解決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徵;
(11)對發明專利申請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請超出原説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
二、專利無效複審的處理程序
首先,需要準備好複審申請書和意見陳述書以及證據材料。申請書和意見陳述書等格式文本可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或者複審委員會網站下 載,參考使用。
其次,正常情況下,專利複審需要向專利複審委員會遞交材料,申請專利複審。許多情況是專利侵權訴訟中的被告申請涉案專利無效,這種情況下可以拿着法院的受理通知書到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材料,可以當場拿到受理通知書。
再次,在專利複審委員會受理了無效複審的申請之後,如果有新的證據或者有新的事實和理由,在一個月之內可以向專利複審委員會提交補償證據或者補償意見。超過一個月的,專利複審委員會可以不予接受。
最後,一般會有一個口審程序,這個程序是專利複審程序中最重要的的部分。口審程序跟法院的開庭程序類似,規則略有不同。雙方當事人和委託代理人都要到場,向合議組説明案件的具體情況以及自己的請求和事實理由。對於一些複雜的專利,最好應該帶着專利產品或者模擬器具,以供合議組對事實和技術問題進行查明。
專利的申請人如果對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複審決定不服的情況下,是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的三個月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話,那麼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的三個月以內,再向相關的部門提起復審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