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知識產權>專利>

構成專利權罪應當怎樣處罰

專利 閲讀(1.32W)

一、構成專利權罪應當怎樣處罰?

構成專利權罪應當怎樣處罰

1、侵犯專利的行為嚴重的,就構成犯罪。

2、專利法》第六十八條假冒他人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假冒專利罪(第216條)

4、情節嚴重”是指非法經營數額在2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或者給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或者假冒兩項以上他人專利,非法經營數額在1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侵犯專利權承擔什麼責任

專利侵權的行為是常見的,侵犯專利權就是通過假冒、擅自銷售等方式對專利權人合法所有的專利進行侵犯,那麼專利侵權行為應負哪些法律責任?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

(一)行政責任

對專利侵權行為,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有權責令侵權行為人停止侵權行為、責令改正、罰款等,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還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二)民事責任

(1)停止侵權,是指專利侵權行為人應當根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處理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專利侵權行為。

(2)賠償損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所受到的損失或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可以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3)消除影響。在侵權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給專利產品在市場上的商譽造成損害時,侵權行為人就應當採用適當的方式承擔消除影響的法律責任,承認自己的侵權行為,以達到消除對專利產品造成的不良影響。

(三)刑事責任

依照專利法和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刑法的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應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侵犯專利權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給專利權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假冒兩項以上他人專利,非法經營數額在10萬元以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