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權利人受到侵權後解決的手段是什麼

知識產權保護 閲讀(2.23W)
知識產權權利人受到侵權後解決的手段是什麼
律師解析:知識產權權利人受到侵權後解決的措施有:通知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接、中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電子商務平台收到通知之後,應當及時採取措施;若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二條
知識產權權利人認為其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的,有權通知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並將該通知轉送平台內經營者;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平台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因通知錯誤造成平台內經營者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惡意發出錯誤通知,造成平台內經營者損失的,加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