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冒商標100多萬判刑?
1、如果是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嚴重包括以下情形:
(1)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2)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3)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2、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如果是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假冒商標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2、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違法所得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三、假冒商標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任何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假冒他人註冊商標;
2、侵犯的客體為他人合法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以及國家商標管理秩序;
3、主觀方面為故意,且以營利為目的;
4、客觀方面是實施了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行為。
未經商標持有人的許可就使用其的商標就構成了犯罪,行為人根據其的犯罪行為嚴重的程度及違法所得的數額來確定相應的量刑,數額較大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會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