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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土地補償款一般幾月發放

補償標準 閲讀(7.76K)

具體幾月發要看具體情況定。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在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土地補償款指因國家徵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對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其實質是對土地收益的補償。土地收益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通過佔有、經營土地而獲得的經濟利益。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國家土地補償款一般幾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