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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利息是多少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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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債務糾紛當中,債權人都會要求債務人支付相應的利息。但是,雙方在對利息進行約定的時候,卻不知道這個利息究竟是多少才合適。為了幫助大家解決這個疑惑。本站特意蒐集了有關文章,將在下文中為您具體解答。

債務糾紛利息是多少才合適

一、債務糾紛利息是多少才合適

根據法律規定,約定個人借款利息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

借貸分為有息借貸和無息借貸兩種,其中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生活性借貸利率。生活性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兩倍。《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時,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也就是説,借款人和出借人根據自願協商一致可以約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於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會支持。如果沒有約定利息,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間的個人借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就視為沒有利息。欠條,沒有約定的,也是沒有利息,但是過了還款日,沒有還的,到時可以要求按銀行利息計算。

二、個人借款利息不能超過多少

法律對於個人借款利息有明確規定,如下: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約定無息借貸。

2、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但都不能證明的,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3、借貸雙方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

4、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如果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護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規定的利息後又起訴主張返還的,法院予以支持。

實踐中,對於債務糾紛利息的問題,法律並沒有做出具體的法律規定。只要雙方約定的利息不超過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那麼就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您遇到了借款糾紛不知道該怎麼辦,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讓律師根據您的情況,幫您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