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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追討期限是多久呢

欠款追討 閲讀(1.47W)

對於債務關係,如果雙方沒有約定歸還日期,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歸還,如果約定了還款日期的,自雙方約定的還款日期屆滿之日起三年內如果沒有追討過,過了訴訟時效,則法院不再支持,但在這期間債權人每追討一次,訴訟時效就重新起算。注意保留追討記錄等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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