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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負債離婚時女方需要承擔嗎?

夫妻債務 閲讀(1.74W)

婚後負債離婚時女方需要承擔嗎?

一、婚後負債離婚時女方需要承擔嗎?

婚後負債離婚時,若是男女雙方共同債務則女方需要承擔。 如雙方當事人對夫妻婚後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並無異議的,雙方可在離婚時選擇協議劃分,若是訴訟離婚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一般夫妻共同債務,一般是夫妻雙方均等承擔。若該筆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該債務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則該債務在離婚後仍應由其個人來負責歸還。

二、夫妻婚後債務離婚後誰承擔

目前婚姻案件呈逐年上升的態勢,而每一婚姻案件中幾乎都會遇到債權、債務問題。對離婚後債務承擔的具體處理辦法作出介紹:

1、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方法

《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這條規定和有關司法解釋,夫妻離婚時,要處理好共同債務問題。

如雙方當事人對夫妻婚後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並無異議的,雙方可在離婚時選擇協議劃分,若是訴訟離婚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一般夫妻共同債務,一般是夫妻雙方均等承擔。

2、夫妻個人債務的處理

若該筆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該債務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則該債務在離婚後仍應由其個人來負責歸還。

筆者認為法院在判決時,對可能被確定為個人債務的,對於這種情況由於缺少債權人的介入,法院應該告知另行處理,而不應在判決中進行確認。這樣可以充分保障第三人的合法債權。對於法院在離婚判決或在夫妻雙方的離婚協議中已經確認或處理的債務,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5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的規定,法院的判決或夫妻的離婚協議中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只對夫妻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債權人一樣可以向離婚後的夫妻提起訴訟,要求承擔責任。

三、夫妻婚後債務的認定

滿足以下情況,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1、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獨自所負,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沒有與其一同前往借債;

2、借到的款項或所負的債務,都由其個人使用,且用於其私人為目的,而沒有用於家庭的有關開支。如將該款用於贈與,或請其朋友吃喝玩樂,或用於賭博、吸毒等;

3、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款繫個人獨自所借(如個人出具借據等)及用於其個人使用。在訴訟中,證明繫個人債務一般應由債權人負舉證責任,證明用於其個人使用一般應由其配偶負舉證責任。

夫妻離婚後不僅要對財產情況和子女撫養權情況進行分隔,還應該對債務情況進行分隔,需要注意的是,債務分隔與財產分隔都需要公平平等的分配,也需要對夫妻共同債務情況進行認定,如果是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則必須由雙方一起承擔,如果是個人債務另一方不知情或者不參與的情況下,則由一方單位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