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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訴訟管轄法院怎麼確定?

抵押擔保 閲讀(3.2W)

我們都知道在銀行借貸都需要一個擔保人,銀行才會放貸,主要就是為了債務人如果不定時還的話,就該第三方擔保人來還款,在一般情況下債務人都要與第三方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那一般管轄地怎麼確定,那就來了解一下擔保合同訴訟管轄法院怎麼確定?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擔保合同訴訟管轄法院怎麼確定?

一、擔保合同訴訟管轄法院怎麼確定

合同糾紛案件,當事人可以約定與合同有聯繫的地點的法院管轄;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擔保合同】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1、保證合同被告住所地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依經常居住地確定管轄。保證合同的被告住所地也是按照上述的規定來確定。

2、保證合同履行地

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應當根據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合同發生糾紛,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應當由保證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主合同和保證合同選擇管轄的法院不一致的,應當根據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

二、口頭合同管轄法院怎麼確定

1、買賣合同履行地問題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僅約定了交貨地點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2)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1)、承攬合同履行地為承攬方所在地;

2)、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

3)、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4)、證券回購糾紛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場所內進行的證券回購業務,交易場所所在地應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場所之外進行的證券回購業務,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應為合同履行地;

其他由法律規定的管轄法院

1)、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註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票據支付地,是指票據上載明的付款地。票據未載明付款地的,票據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營業所所在地為票據付款地。3、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綜合上面所説的,擔保合同訴訟管轄法院怎麼確定?在雙方一致認同的情況下籤訂合同,但雙方還是一定要確定訴訟的管轄地,因為如果雙方出現什麼問題的話,就可以直接到合同上寫的管轄地訴訟,因此,一份合同裏的條款內容對於雙方來説多麼重要,這是保證自己利益的有力證據。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