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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是擔保人離婚後怎麼辦?

抵押擔保 閲讀(2.74W)

一、夫妻一方是擔保人離婚後怎麼辦?

夫妻一方是擔保人離婚後怎麼辦?

1、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原則上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2、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據足以證明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和該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該債務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二、關於充當保證人的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户、農村承包經營户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户、農村承包經營户。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綜上所述,如果是夫妻關係還沒有破裂之時,就發生了夫妻一方存在擔保的情況,那麼當夫妻離婚的時候,另一方就需要找到足夠的證據,證明他們舉債的債務並不是用於夫妻雙方共同使用,屬於夫妻另一方的個人債務,這樣不是擔保人的另一方就不會存在共同還債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