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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間是多久?

行政訴訟 閲讀(1.41W)

一、行政處罰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間是多久?

行政處罰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間是多久?

行政處罰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間是三個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處罰需要多長時間沒有規定,行政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處罰的,人民法院應當地六個月個執結。

《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行政強制執行的種類是什麼?

間接執行間接強制執行是指行政主體通過間接手段迫使義務人履行其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或者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行政強制措施。間接強制可以分為代執行和執行罰兩種:

1、代執行。代執行就是指行政強制執行機關或第三人代替義務人履行法定義務,並向義務人徵收必要費用的強制執行措施。代執行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

2、執行罰。執行罰是指行政強制執行機關對拒不履行不作為義務或不可替代的作為義務的義務主體,可以金錢給付義務,以促使其履行義務的強制執行措施。

直接執行直接強制執行是指義務人拒不履行其應當履行的義務時,行政強制執行機關對其人身或財產施以強制力直接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或者通過強制手段達到與義務人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一種強制執行措施。由於直接強制執行直接施加於人身或財物,造成對公民人身自由、財產權侵害的可能性較大,因此,適用直接強制執行必須十分慎重,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當代的社會,對於對於行政機關所作出的一些處罰的決定,必須要履行,如果不履行的情況直接按照我們國家法律當中的規定是可以要求加除罰款,還有就是需要將查封扣押的財產拍賣變賣,從而抵扣罰款,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