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對於行政給付種類有哪些

行政處罰 閲讀(4.91K)

根據我國有關行政給付的法律、法規,我國的行政給付形式主要包括如下幾類:

對於行政給付種類有哪些

(一)撫卹金

撫卹金的發放對象主要是烈士和因公殉職、負傷、病故、殘廢的軍人、警察或者其家屬,其主要形式又包括軍人犧牲病故撫卹金、殘疾軍人撫卹金、護理費、治療費等。

(二)生活補助費

生活補助費的發放對象主要是烈軍屬、復員退伍軍人,以及因工傷事故致殘的公民,其主要形式包括復員退伍軍人與烈軍屬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臨時補助費,因公傷殘補助費等。

(三)安置

安置的形式主要有發放安置費與提供一定的住所等。安置費的發放對象主要是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如複員軍人建房補助費。

(四)救濟

救濟的形式包括髮放救濟金與發放救濟物資等等,其對象主要是因為某種情況而生活陷入困境的公民,如農村的五保户、貧困户,城鎮的貧困户,發生自然災難的地區的災民等。

(五)優待

優待的對象是生活上處於某種困境的公民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應該予以優待的特定社會成員,如貧困學生、獨生子女等。對於上述優待對象,行政主體可以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減免其學費,或者提供其他的優待措施。

(六)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的對象既包括一般的公民,又包括某些特殊身份的社會成員,其基本方式是舉辦社會福利事業或者發放社會福利金。社會福利事業一般由政府採取資金扶助及政策優惠的方式支持某些社會福利機構的發展,如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敬老院,以及安置機構、社會殘疾人團體、福利生產單位與科研機構(如假肢科研機構與生產企業)等。

從廣義上講,現代國家的行政給付還包括政府資助發展的社會保障事業,如對於失業人員的失業救濟金、保險金,老人的養老保險金,社會一般成員的醫療保險、安全保險、財產保險,等等。這些行政給付往往採取社會化、企業化的方式經營運作,並能夠多方面的吸收各種資金參與活動,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體現了廣泛的適應性。

一般來説,行政支付是國家執法人員為達到行政目的,在法律基礎上給予公民法人利益和便利的一種行為。執法人員在行政給付行為時必須遵守法律規定。以免出現違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