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從犯的分類是什麼

我國刑法中的從犯分為兩種: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雖然直接實行具體犯罪構成客觀方面的犯罪行為,但在整個犯罪活動中其作用居於次要地位的實行犯。這種情形的從犯既可以存在於犯罪集團中,也可以存在於其他一般的共同犯罪中。
2.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未直接具體犯罪構成客觀方面的犯罪行為,而是為共同犯罪的實施創造條件、輔助實行犯罪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從犯的分類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