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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違反離婚協議書條款規定如何辦?

一方違反離婚協議書條款規定如何辦?
律師解析:一方違反離婚協議書條款規定,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訴。
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執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的,可以在判決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後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有能力執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