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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訴案件的管轄法院一般是如何確定的?

刑事自訴 閲讀(7.4K)
刑事自訴案件的管轄法院一般是如何確定的?
律師解析:刑事自訴案件管轄法院的確定: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自訴人在提起訴訟時,應該提交刑事自訴狀對案件情況以及被告人犯罪事實等進行證明。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