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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刑事立案 閲讀(3.22W)
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律師解析: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的立案標準: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屬於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以各種方法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也構成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應當予以立案。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