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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規定的盜竊立案標準是多少

刑事犯罪辯護 閲讀(4.79K)

法律中規定的盜竊立案標準是多少

對於盜竊行為,如果屬於多次盜竊、入室盜竊的話,此時只要有這樣的行為就會被認定為盜竊罪,但如果是一般的盜竊行為,那對具體的數額做出了要求,否則不能認定為盜竊罪。那法律中規定的盜竊立案標準是多少呢?本站小編為你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法律中規定的盜竊立案標準是多少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 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2、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是多少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並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餘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元但情節或後果嚴重的,立為重大案件;盜竊數額在20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0元但情節或者後果特別嚴重的,立為特大案件。個人詐騙和搶奪公私財物的案件,參照上述立案標準執行。

我國法律中規定一般是子啊1000元到3000元之間,畢竟各個省市的經濟發展情況不同,因此賦予了各省市的高院,在這個範圍內確定本地的盜竊罪立案範圍。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由專業律師幫助你處理問題,相信一定可以更好的維護你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