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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致人重傷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閲讀(1.01W)

一、聚眾鬥毆致人重傷量刑標準是什麼?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量刑標準是什麼?

1、在聚眾鬥毆活動中,一旦造成他人重傷、死亡的,一律按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鬥毆的;

(2)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罪怎麼提請附帶民事訴訟?

1、聚眾鬥毆沒有造成重傷或死亡後果的,聚眾鬥毆的參加者,均明知自己的行為有可能產生傷害他人以及自己被他人的行為傷害的後果,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刑事和民事責任。

2、參加聚眾鬥毆受重傷或者死亡的,受重傷不構成犯罪的行為人及死亡行為人的近親屬可以向聚眾鬥毆的對方被告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死亡行為人明顯構成犯罪的除外。

3、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適用混合過錯責任原則確定賠償數額。犯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的被告人承擔全部或主要賠償責任;依法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的犯聚眾鬥毆罪的被告人和其他共同致害人承擔次要賠償責任。同一罪名共同犯罪的被告人之間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居住鬥毆的首要分子怎麼認定?

1、聚眾鬥毆的首要分子,應對其組織、策劃、指揮的全部犯罪承擔責任;對於積極參加者,應按照其參與實施的犯罪進行處罰。

2、聚眾鬥毆中,對於積極參加者作用差別明顯,能夠分清積極參加者的主、次作用的,應當對積極參加者確定主、從犯及應當承擔相應的罪責。

3、對於首要分子在組織、指揮聚眾鬥毆犯罪過程中雖然要求其他積極參加者不能造成他人傷亡,但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致人重傷、死亡後果產生的,對首要分子仍應轉化定罪。

綜上所述,聚眾鬥毆是違法犯罪行為,致人輕傷就應該立案,在這種犯罪中,首要分子及組織者會按照主犯對待。如果致人重傷以上,主犯會被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法院審理聚眾鬥毆案件,最重要的就是將主犯和從犯區別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