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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犯罪或者故意犯罪有什麼區別?

刑事犯罪辯護 閲讀(2.59W)

一、過失犯罪或者故意犯罪有什麼區別?

過失犯罪或者故意犯罪有什麼區別?

根據我國刑法第15條規定,過失犯罪的罪過形式是“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

其罪過形式有以下特徵:

1、犯罪主體的心理態度,在認識上因素上,是應當預見自己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在意志因素上,是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發生或者輕信能夠避免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發生而實施了犯罪行為,以致發生了這種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犯罪主體對自己所實施的疏忽大意行為主觀上是一種過失的心理態度;對自己所實施的輕信能夠避免的犯罪行為是故意的心理態度;但對自己犯罪行為發生的犯罪結果不論是疏忽大意過失犯罪行為發生的犯罪結果還是過於自信故意犯罪行為發生的犯罪結果,都是過失的心理態度。即是説,過失犯罪的罪過形式的特徵是:犯罪主體對自己犯罪行為發生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是過失的心理態度,簡稱對犯罪結果是過失的。

2、對犯罪行為的心理態度,過失犯罪主體對犯罪行為,在認識因素上,是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的心理態度;在意志因素上,是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而實施了這種犯罪行為的心理態度。其中對疏忽大意沒有預見而實施的犯罪行為是過失的心理態度;對輕信能夠避免而實施的犯罪行為是故意的心理態度。因此,過失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在主觀上既可能是過失,也可能是故意的。但是,過失犯罪主體不論對其過失犯罪行為還是故意犯罪行為所發生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都是過失心理態度,簡稱對犯罪結果是過失的。

3、對犯罪結果的心理態度,過失犯罪主體對犯罪結果,在認識因素上,是應當預見犯罪結果的發生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到發生犯罪結果而輕信能夠避免犯罪結果發生而沒有避免發生的過失心理態度;在意志因素上,不論是疏忽大意過失行為所發生的犯罪結果,還是過於自信故意行為所發生的犯罪結果,都是不希望、不放任的過失心理態度。因此,過失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過失犯罪行為或者故意犯罪行所發生的犯罪結果都是過失心理態度,簡稱對犯罪結果是過失的。

根據前面三點的描述,過失犯罪的罪過形式的特徵是犯罪主體主觀上既可以是過失的心理態度,也可以是故意的心理態度;對犯罪行為既可以是過失的心理態度,也可是故意的心理態度;對犯罪結果是過失心理態度。其顯著的特徵,是犯罪主體對犯罪結果是過失的心理態度。

二、故意犯罪的罪過形式特徵

根據我國刑法的第14條規定,故意犯罪的罪過形式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犯罪心理態度。

故意犯罪的罪過形式有以下特徵:

1、犯罪主體的心理態度,在認識因素上,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的故意心理態度;在意志因素上,是希望或者放任這種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發生的故意心理態度。不論明知是“必然”還是“可能”發生這種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也不論是“希望”還是“放任”這種危害社會犯罪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都是故意的心理態度。因此,故意犯罪主體在主觀上,不論對其所實施的行為或者行為發生的犯罪結果都是故意的心理態度。故意犯罪主體的這種故意的心理態度,簡稱犯罪主體主觀上是故意的。

2、對犯罪行為的心理態度,犯罪主體在認識因素上,是明知自己的犯罪行為必然或者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的故意心理態度;在意志因素上,是明知自己實施的犯罪行為必然或者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還去實施這種犯罪行為的故意心理態度。因此,故意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是故意的心理態度,簡稱對犯罪行為是故意的。

3、對犯罪結果的心理態度,犯罪主體在認識因素上,是明知犯罪結果必然或者可能發生的故意心理態度;在意志因素上,是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的故意心理態度。因此,故意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故意犯罪行為發生的犯罪結果是故意的心理態度,簡稱對犯罪結果是故意的。由上述對故意犯罪的犯罪主體、犯罪行為、犯罪結果的心理態度分析可見:故意犯罪的罪過形式特徵是犯罪主體主觀上是故意的心理態度;對犯罪行為和犯罪結果也是故意的心理態度。其顯著特徵,是犯罪主體對犯罪結果是故意的心理態度。

三、過失罪過形式與故意罪過形式的區別標誌

過失罪過形式的顯著特徵,是由犯罪主體對犯罪結果的過失心理態度所決定的,不論犯罪主體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的心理態度,也不論對犯罪行為是過失心理態度還是故意心理態度,只要犯罪主體對犯罪結果是過失的心理態度,可以構成過失犯罪。

故意罪過形式的顯著特徵,是犯罪主體主觀上是故意的心理態度,對犯罪行為和犯罪結果也都是故意的心理態度,才可以構成故意犯罪。如果犯罪主體主觀上是故意心理態度,對犯罪行為是故意的,但對其實施故意犯罪行為所發生的結果是過失的心理態度,不是故意罪過形式而是過失罪過形式,可以構成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故意犯罪。相比較,過失罪過形式與故意罪過形式的根本區別,是犯罪主體對犯罪結果的心理態度不同。犯罪主體對犯罪結果是過失的心理態度,其罪過形式是過失的,可以構成過失犯罪;犯罪主體對犯罪結果是故意的心理態度,其罪過形式是故意的,可以構成故意犯罪。

過失犯罪和故意犯罪之間的區別非常大,但是過失犯罪也是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但是法院在判決的時候會進行酌情處理,而故意犯罪肯定是需要進行相關法律懲罰具體的相關懲罰,需要根據犯人所犯的罪行來進行相關判斷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