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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拐賣兒童買主犯法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閲讀(2.29W)

法律規定拐賣兒童買主犯法麼?

法律規定拐賣兒童買主犯法麼?

拐賣兒童買方有罪,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240條的規定,拐賣兒童罪是指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只有具有《刑法》規定的六種情形之一,才能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強姦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侮辱罪;拐賣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法律已經明確告知購買拐賣的兒童也是屬於違法的行為,所以任何家庭不要常有看一看的心態對拐賣的兒童進行購買。因為收買也是屬於一種相關罪刑。如果將收買的婦女或者是兒童按照其自己的意願有返回原住地的話,那麼就可以不追究相關人士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