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在我國非法集資錢能否追回

刑事犯罪辯護 閲讀(2.88W)

在我國非法集資錢能否追回

像非法集資這種犯罪案件能屢屢得逞,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在生活當中總是有一部分人面對高額誘惑的時候,不能夠保持一顆平常心,冷靜分析一下,所以才導致自己的金額被別人騙取。如果參與到非法集資當中,對於當事人來説想必最關心的問題就是,在我國非法集資錢能否追回?

一、在我國非法集資錢能否追回?

非法集資屬公安機關管轄,抓緊報案,請公安機關最大限度追回被騙錢款非法集資的形式多樣,隱蔽性和欺騙性越來越強,如何識別和防範非法集資?有關部門建議:

1、要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和危害,提高識別能力,自覺抵制各種誘惑。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避免上當受騙。

2、要結合非法集資的基本特徵,主要看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從事的集資活動是否獲得相關的批准;是否承諾回報。

3、要增強理性投資意識。高投資往往伴隨着高風險,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藴藏這巨大風險。

4、要增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意識。要認真識別,謹慎投資。

二、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 關於涉案財物的追繳和處置問題

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的資金屬於違法所得。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以及向幫助吸收資金人員支付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佣金、提成等費用,應當依法追繳。集資參與人本金尚未歸還的,所支付的回報可予折抵本金。

將非法吸收的資金及其轉換財物用於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資金及財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無償取得上述資金及財物的;

(三)他人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上述資金及財物的;

(四)他人取得上述資金及財物系源於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其他依法應當追繳的情形。

查封、扣押、凍結的易貶值及保管、養護成本較高的涉案財物,可以在訴訟終結前依照有關規定變賣、拍賣。所得價款由查封、扣押、凍結機關予以保管,待訴訟終結後一併處置。

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一般應在訴訟終結後,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我們可以看出,非法集資的錢能否追回來,主要還是要看當事人,發現了自己有可能參與到非法集資案件當中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到公安機關進行報警。我國公安機關在偵辦以後會將詐騙的金額進行返還。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已經將金錢進行揮霍的話,當事人也不能要求公安機關進行填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