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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犯罪特點主要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閲讀(2.87W)

信用卡詐騙犯罪特點主要是什麼

小編髮現有些使用信用卡的這些人根本就沒有正確的去認識到惡意透支信用卡所要付出的代價的,其實現在的信用卡詐騙犯罪特點主要體現在惡意透支信用卡的這種現象也是非常的明顯的,或者就是辦理好幾張信用卡,來回的使用這種拆東牆補東牆的消費方法,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信用卡詐騙犯罪特點主要是什麼?

一是被告人多為無業的中青年男性,只有17%的被告人具有大學以上的教育經歷,61%的被告人在犯罪時處於無業狀態,多以打零工、家庭救濟作為收入來源。

二是銀行普遍遭遇惡意透支,同期被騙現象嚴重。

三是多數被告人使用虛假的資信文件騙領信用卡,被告人雖提供真實的身份證明申領信用卡,但為獲取更高的授信額度,往往使用虛假的資產證明、收入證明等,使銀行髮卡人員錯誤評估其償付能力,將信用卡發給不合格的人員,或將授信額度設定過高。

四是“以卡養卡”式的透支導致銀行損失滾雪球式增長,透支後拆東牆補西牆,依靠新的透支償還以往透支款項,最終導致透支數額滾雪球式愈來愈大。

五是被告人超能力消費現象很普遍,透支款項購買奢侈品、出入高檔消費場所,快速揮霍可用額度,每月透支數額遠遠超出收入數額。

六是多數被告人在案發後能夠退賠款項,所處刑罰較為輕緩,在一審法院宣判前能夠退賠全部或部分贓款的佔案件總數的67%。

二、信用卡詐騙犯罪的法定行為有哪些?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所謂偽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質地、模式、版塊、圖樣以及磁條密碼等製造出來的信用卡。所謂使用,是指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利用偽造的信用卡,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包括用偽造的信用卡購買商品、支取現金,以及用偽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種服務等。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作廢的信用卡,是指根據法律和有關規定不能繼續使用的過期的信用卡、無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佈作廢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內中途停止使用,並將其交回髮卡銀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掛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廢的信用卡還包括使用塗改卡。所謂塗改卡是指被塗改過卡號的無效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騙取財物的行為。根據我國有關信用卡的規定,信用卡均限於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這也是各國普遍遵循的一項原則。但是,如果信用卡與身份證合放在一起而同時丟失,則可能給拾得者或竊得者創造冒用的機會。這些拾得者或竊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後,可能會利用持卡人發覺遺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時間差,採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簽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約商户或銀行購物取款或享受服務,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的幾種常見情形。

4、使用信用卡進行惡意透支

所謂惡意透支,根據《刑法》第196條第二款的規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的本質區別在於行為人在主觀上的差異。兩者在客觀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為人主觀上有先用後還的意圖,屆時歸還透支款和利息,而惡意透支的行為人透支是為了將透支款佔為己有,根本不想償還或者也沒有能力償還,在行為上採取潛逃的方式躲避債務。

現行的信用卡詐騙的主要特點還在於當事人沒有任何的消費計劃,也就是所有的消費都根本就是自己承受不起的,還有絕大多數的信用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在案發了以後知道了性質的嚴重性,所以才有家屬或者通過各種辦法籌款,全部或者是部分都退回了的,但是這仍然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