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故意殺人是行為犯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閲讀(1.81W)

故意殺人罪屬於結果犯。結果犯是指不僅要實施具體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為,而且必須發生法定的犯罪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以故意殺人罪為例,行為人對被害人着手實施殺害行為後,只有導致被害人死亡的,才能構成犯罪既遂,如果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只能成立犯罪未遂。

故意殺人是行為犯嗎

行為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為的完成作為犯罪既遂標準的犯罪,即不要求造成物質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結果,而是以行為的完成為標誌,但這些行為並非一着手即告完成,而是有一個實行的過程,要達到一定程度。故意殺人,這種行為本身就是有動機的,已經是行為犯了;如果殺人既遂,那就是結果犯了。

行為犯與結果犯的區分標準並不統一,在國外刑法理論上存在不同觀點。我國刑法理論通常是在討論犯罪既遂的標準時説明行為犯與結果犯的區分。一般認為:行為犯,是指只要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某種危害行為就構成既遂的犯罪。結果犯,是指不僅實施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為,而且必須發生法定的危害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與行為犯的不同之處在於,它以發生一定的危害結果作為犯罪構成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