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判緩刑是否當庭釋放最多判幾年

刑事犯罪辯護 閲讀(2.56W)

一、判緩刑是否當庭釋放最多判幾年

判緩刑是否當庭釋放最多判幾年

判緩刑不能當庭釋放。緩刑,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原來判決的刑罰。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緩刑,是人民法院根據嫌疑人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認罪態度。對嫌疑人作出暫緩執行刑罰的處罰措施。而緩刑期間也屬於是考驗期。如果嫌疑人在着期間內沒有違法行為的話。期滿後,就不用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在這期間有違法行為,那麼就將對嫌疑人立即收監執行。

緩刑的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即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能折抵緩刑的考驗期限。也就是説法院作出判決後,要等10天判決生效,才開始計算緩刑考驗期。對於被判處緩刑的罪犯,在宣告緩刑時,應同時宣告緩刑的考驗期。根據我國刑法第73條的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於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1年。

犯罪後經法院宣判緩刑,因為是緩期執行刑事處罰,犯罪分子不用在監獄服刑,相當於恢復自由,所以有些人便以為自己已經沒事了。不過,被法院判處緩刑還要遵守緩刑管理規定,違反的將要執行原判刑罰。

二、緩刑的適用對象

1、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這説明,判處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緩刑。

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即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規定,對累犯,不論其刑期長短,一律不能適用緩刑。

綜上所述,如果行為人是判緩刑,一般都不能被當庭釋放的。因為行為人從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那就還要回看守所辦理釋放的相關手續,當然這與行為人是否上訴沒有任何關係的。那麼也就是説,無論行為人是否選擇上訴,都需要辦完手續才可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