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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相對刑事責任能力?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7.05K)

一、什麼叫相對刑事責任能力?

什麼叫相對刑事責任能力?

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又稱相對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為人僅限於對《刑法》所明確限定的某些嚴重犯罪負刑事責任,具有刑事責任能力,而對未明確限定的其他犯罪行為不負刑事責任,無刑事責任能力的情況。

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人因實施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按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種刑事責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沒收財產

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人有: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是仍然需要在定罪的基礎上追究其刑事責任。搶劫罪是一般犯罪,年滿十四周歲的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一方撤訴還用負刑事責任嗎?

自訴案件不用,但公訴案件要。

要看起訴的範圍是什麼,如果是起訴離婚或者是身體損害賠償那麼屬於民事案件,當然的沒有刑事責任。如果女人是到法院做的刑事自訴,那麼如果法院認為卻有刑事案件發生,可能會把案件直接一送公安機構,但是按照具體的情況看,撤訴應該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了自訴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還應當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自訴人書寫自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作出告訴筆錄,向自訴人宣讀,自訴人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刑事案件被害人不能撤訴,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國家會追究刑事責任。但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以從輕處罰。

只對《刑法》中規定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的,屬於相對刑事責任能力,有一方撤訴後,如果是自訴案件,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是公訴案件,依然要承擔刑事責任,承擔刑事責任,會受到一定的刑事處罰,會在個人檔案中留下案底,對以後的工作和生活有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