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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罪的錢不退怎麼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1.92W)

一、敲詐勒索罪的錢不退怎麼判刑?

敲詐勒索罪的錢不退怎麼判刑?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敲詐勒索的目的是非法侵佔受害人的財產,因此涉案財產即違法所得,依法應當退賠給受害人。實務當中,由於行為人可能已經將佔有的財產揮霍一空,其本人又沒有償還能力,法院判決時可能依據實際情況減少退賠的金額。

法院審理後敲詐勒索罪的罪犯需要將勒索到的錢財退回,敲詐勒索所得的錢屬於贓款,主動交出贓款叫積極退髒。被公安機構追繳回來的叫追繳贓款,不視為主動退贓,視為不具有悔過表現。掩蓋掩藏贓款贓物的並造成贓款贓物無法追回的是要視為情節惡劣的,會從重處罰。

二、認定敲詐勒索罪注意事項有哪些?

(1)敲詐勒索財物數額較大是構成本罪的要件。

(2)敲詐勒索罪和綁架罪的區別。首先以綁架相威脅,向他人索要財務的,是敲詐勒索罪;如果是綁架人質,以釋放人質為條件索要財物的,或者以加害或者繼續扣留人質相威脅的,索要財物的,這種情況就是綁架罪。

(3)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的區別。在行為人實施暴力威脅搶劫財物的情形,如果行為人當場使用暴力相威脅,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失去抵抗能力,而當場劫取財務應定搶劫罪;在以施加暴力相威脅敲詐勒索的情形,行為人揚言將要施加暴力相威脅,從而以後索取財物的應定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罪的錢不退,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存在敲詐勒索的行為,涉案數額巨大的,才構成敲詐勒索罪,認定該罪時,需要區別本罪與搶劫罪,綁架罪之間的差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威脅,要挾等暴力手段索要他人的財物,才構成敲詐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