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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形下詐騙可以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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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形下詐騙可以緩刑嗎

一、通常情形下詐騙可以緩刑嗎

詐騙罪只要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有緩刑。如果行為人犯詐騙罪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節符合較輕標準、確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且宣告判緩刑不會對其所居住社區產生重大不良影響的,就可以適用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四條

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二、緩刑的適用條件

1、緩刑適用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於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3、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於累犯不能適用緩刑。

三、緩刑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緩刑的法律後果如下:

1、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沒有再犯新罪或者發現漏罪,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2、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3、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違反人民法院的禁制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實行緩刑,不需要罪犯在執行刑罰的地方執行原判刑罰,而且是在自己居住的地方接受考察,考察期過了,原判刑罰也就執行完畢了。申請適用緩刑不分性別、地域差別的,只有符合緩刑條件,都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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