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被刑事拘留如何取保候審?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1.38W)
被刑事拘留如何取保候審?

一、被刑事拘留如何取保候審?

刑事拘留中如果符合適用取保候審的情形,經批准機關批准並繳納保證金或提出保證人,就可以取保。可適用取保候審的情形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社會危險性小的;以及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社會危險性小的等情形。

取保候審是指對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採取的非監禁強制措施。非監禁表明,被保釋候審人不同於被逮捕和拘留的人,他們享有一定的活動自由。其次,取保候審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符合保護人權的要求。只要被保釋候審的犯罪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審期間的規定,不影響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被保釋候審人出國不違反取保候審的目的。當然,對於被保釋的犯罪嫌疑人來説,被告去其他地方並不是沒有限制的。被保釋等待審判的犯罪嫌疑人,經決定機關同意,經執行機關批准,可以離開市縣。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而非刑事處罰手段。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長期限兩種: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偵查部門要報檢察部門批准逮捕,其中檢察院核准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准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部門報檢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而非刑事處罰手段。

申請取保候審要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37天,超過37天不符合逮捕條件的,需要釋放犯罪嫌疑人;若是符合逮捕條件,會下達逮捕證,將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內關押,然後將案件移交給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由法院審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