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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違規銷售槍支罪如何裁判

刑事處罰辯護 閲讀(2.1W)
法院對違規銷售槍支罪如何裁判

一、法院對違規銷售槍支罪如何裁判?

法院需要根據違規銷售槍支罪的犯罪情節確定量刑標準,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製造企業、銷售企業,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一)以非法銷售為目的,超過限額或者不按照規定的品種製造、配售槍支的;

(二)以非法銷售為目的,製造無號、重號、假號的槍支的;

(三)非法銷售槍支或者在境內銷售為出口製造的槍支的。

二、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違規制造槍支五支以上的;

(二)違規銷售槍支二支以上的;

(三)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具有造成嚴重後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三、涉嫌違規銷售槍支罪法院量刑原則有哪些?

1、量刑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責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根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判處被告人的刑罰。

2、量刑既要考慮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又要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等情況,實現懲罰和預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應當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量刑要綜合考慮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形勢,確保刑罰目的的實現。但對於同一地區、同一時期、案情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對被告人判處的刑罰應當基本平衡。

在我國,一般的企業沒有權利銷售槍支,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銷售企業才有權利銷售槍支,但槍支的銷售和製造都有嚴格的法律制度進行約束,例如企業把槍支銷售給普通的民事主體或者違法銷售給境外組織,都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