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司法鑑定>

尾椎骨骨折司法鑑定的規定是怎樣的?

司法鑑定 閲讀(2.24W)

尾椎骨骨折司法鑑定的規定是怎樣的?

尾椎骨是我們人體的一部分在,在尾椎骨因為他人的原因骨折的,是可以進行尾椎骨骨折司法鑑定後,按照鑑定結果進行索賠的。但並不是所有的鑑定申請,鑑定機構都會受理的,你是否知道尾椎骨骨折司法鑑定的規定是怎樣的?現在就來一起了解下吧。

一、尾椎骨骨折司法鑑定的規定是怎樣的?

1、尾椎骨折 可以做傷殘鑑定的,按工傷傷殘鑑定的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為十級傷殘的。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司法鑑定的劉徹是如何規定的?

鑑定的受理:

(一)初審----由鑑定人負責

——核對委託人(代理人)身份

決定受理的,應當複印委託人(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收取委託人的介紹信,並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1附屬材料歸檔。

——審核鑑定委託書

審核委託鑑定事項是否明確、用途和要求是否合法,是否屬於本鑑定機構的鑑定範圍,是否屬於重新鑑定,委託人是否簽字或蓋章。【司法鑑定委託書】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1歸檔。

——審核鑑定材料

審核鑑定材料的種類、數量、性狀、保存情況,鑑定材

料是否真實、完整、充分。【鑑定材料】作為司法鑑定業務

檔案卷宗材料序號6歸檔。

——商議委託鑑定事宜

明確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費的收取標準、鑑定文書的送達方式、需要退還的鑑定材料及退還方式、需要補充的鑑定材料及時間要求。

——提出是否受理意見

經初審,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填寫《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報鑑定機構負責人審批。【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2附屬材料歸檔。

(二)審批----由鑑定機構負責人或指定的鑑定人負責

——聽取初審人的意見

——審查鑑定材料

——簽署是否受理意見

鑑定機構負責人在《司法鑑定受理審批表》中籤署意見,決定是否受理,以及鑑定時限、鑑定事項、鑑定人、承辦人、鑑定費等事項。

(三)受理----由承辦人負責

1、決定當場受理的

——收取鑑定費用

鑑定機構財務人員收取委託人鑑定費後,應當出具税務憑據。【收費憑據複印件】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8歸檔。

——辦理受理登記手續

鑑定機構應當按照司法部示範文本格式,與委託人簽訂一式兩份《司法鑑定協議書》,雙方各執一份。【司法鑑定協議書】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2歸檔。

2、決定補充材料的

——收取鑑定委託材料

經審核,需要補充鑑定材料的,應當填寫一式二份《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其中一份交委託人(代理人),一份連同收取的其它鑑定材料由承辦人保存。【司法鑑定委託材料收領單】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6附屬材料歸檔。

——告知補充材料內容

待鑑定材料補充齊全後,按當場受理的程序辦理。

3、決定不予受理的

——説明不予受理理由

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託人(代理人)説明理由。

——退還鑑定材料

鑑定的實施:

(一)準備----由承辦人負責

——通知指定或者選定的鑑定人

對同一鑑定事項,鑑定機構應當通知二名鑑定人共同進行鑑定;對疑難、複雜或者特殊的鑑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鑑定人進行鑑定。

——移交鑑定材料

向鑑定人移交鑑定材料,並履行登記手續。

——明確鑑定具體事項

與鑑定人商定鑑定的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

——通知委託人(代理人)有關鑑定事項

落實《司法鑑定協議書》約定的鑑定時間、地點等事項。

——做好鑑定相關準備

準備鑑定儀器設備、協調檢驗(查)工作。

(二)鑑定----由鑑定人負責

——介紹參與鑑定的鑑定人

在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到場的情況下。

——確認是否申請回避

在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到場的情況下。

——聽取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意見

在委託人(代理人)、當事人到場的情況下。

——進行鑑定相關檢驗(查)

檢驗(查)時,無關人員應當離場(經鑑定人同意除外)。

——鑑定人應當對鑑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並簽名

【鑑定檢驗(查)記錄】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5歸檔。

——鑑定人發表鑑定意見

鑑定人應當在鑑定意見上簽名。

三、鑑定文書的簽發

鑑定文書的簽發程序——由承辦人負責

——製作鑑定文書

根據司法部《司法鑑定文書規範》規定的格式和要求製作鑑定文書。

——送鑑定人核實

鑑定人應當在鑑定文書底稿上簽名。

——報機構負責人簽發

將鑑定人核實後的鑑定文書送機構負責人審核、簽發。

【鑑定文書底稿】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4歸檔。

——送鑑定人確認簽名或者蓋章

將機構負責人審核、簽發後的鑑定文書正本送鑑定人簽名或者蓋章。

——加蓋機構鑑定專用章

【鑑定文書正本】一般應當一式三份,二份交委託人收執,一份由本機構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3歸檔。

——按《司法鑑定協議書》約定的方式送達鑑定文書

司法鑑定文書送達委託人(代理人)後,【送達回證】作為司法鑑定業務檔案卷宗材料序號7歸檔。

——退還應退的鑑定材料

按《司法鑑定協議書》約定,退還應退的鑑定材料,並由委託人(代理人)簽收。

——立卷並歸檔

由承辦人按照《司法鑑定業務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做好立卷和歸檔。

我們可以看出,欲做尾椎骨骨折司法鑑定的,需要帶齊相關材料到司法鑑定機關提出鑑定申請,在經過初審後,那些不滿足受理條件的,會被退回鑑定材料,審批通過的,在申請人較難鑑定費用後進入鑑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