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國家賠償>

關於國家賠償費用列入什麼範圍

國家賠償 閲讀(1.54W)

關於國家賠償費用列入什麼範圍

對於國家法律制度的控制權力應該是通過國家賠償法能夠起到很好的制約作用,效果才會現而易見的,現在看來,也有部分申請國家賠償的案例確實也體現瞭如今司法制度的進步,不過對於機關單位來説,國家賠償費用列入什麼範圍這個問題可能成了財務部門比較頭疼的,國家規定的,國家賠償的費用直接列入財政預算就行了。

一、關於國家賠償費用列入什麼範圍?

(1)國家賠償費用,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由各級財政按照財政管理體制分級負擔。國家賠償費用由各級財政機關負責管理。當年實際支付國家賠償費用超過年度預算的部分,在本級預算預備費中解決。

(2)國家賠償費用由賠償義務機關先從本單位預算經費和留歸本單位使用的資金中支付,支付後再向同級財政機關申請核撥。申請核撥國家賠償費用或者申請返還已經上交財政的財產,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相應的文件和文件副本。

(3)財政機關審核行政賠償的賠償義務機關的申請時,發現該賠償義務機關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國家賠償的,或者超出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範圍和標準賠償的,可以提請本級政府責令該賠償義務機關自行承擔部分或者全部的國家賠償費用。

(4)各級財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國家賠償費用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國家賠償費用的管理和核撥制度。

此外,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請求人要求國家賠償的,賠償義務機關、複議機關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賠償請求人收取任何費用。不論最終處理結果如何,均不得收取案件受理費、勘驗費、鑑定費等一切開支和費用。以上所有費用均由賠償義務機關、複議機關和人民法院自行負擔。對賠償請求人取得的賠償金也不予徵税,即賠償請求人獲得的賠償金不用繳納任何税款。

二、國家賠償費用支付程序

國家賠償費用由各級政府財政開支,由各級財政部門撥款,由賠償義務機關向請求權人支付。其程序是:

首先,請求權人持賠償協議書或凋解書、判決書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支付賠償金,賠償義務機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支付。否則,請求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其次,賠償義務機關根據法律文書規定的金額支付賠償金。如果各級政府是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將賠償金直接從準備金賬户中提出交付請求人,或通知銀行將賠償金直接撥至請求權人的賬户內,如果賠償義務機關是各級政府所屬部門或其他國家機關的,除按上述程序支付賠償金外,賠償義務機關還應將請求權人的請求支付書及有關法律文書送交政府備案。

最後,請求權人在領取賠償金時,應當填具收據或其他證明文件,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將收據或者其他憑證的副本報送同級財政機關。

國家賠償費用支付中,往往會出現賠償金預算與賠償金使用結果不符的結果,或者年終有餘,或者經費不足。由於國家賠償金是專款專用,每一項都有具體的使用範圍,不能將結餘部分與其他行政費的結餘一樣處理,只能將全部結餘轉入下一年度繼續專項使用。對於經費不足,可以採取兩個辦法予以補救:

一是動支預備費。各級財政為應付臨時性急需或事先難以預料的開支設置了預備費,國家賠償費用不足部分,可經一定手續批准動用預備費,以保障受害人得到賠償。

二是追加預算,在原來已核定的賠償總額外增加數額,以彌補賠償金的不足。追加預算應由財政部門向上級財政部門提出報告,經審核後轉報國務院或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各行政單位之間的財政預算全部都是有限的,如果超出了當年的財政預算,就只能夠在本級預算的預備費用當中自己來解決了,而且這部分的財政預算的費用是應該體現在行政機關的信息公開範圍當中的。也就是這筆財政費用如果是用於行政單位支付賠償的,也要清楚的標註出來。關於國家賠償費用列入什麼範圍的這個問題就介紹到這裏了。